生活老師職責
發表時間:2005-3-30 09:31:41 編輯:大中政教處
點擊/評論:15320/0
學生生活老師(公寓管理員)在政教處的領導下工作,主要職責是:
1、樹立“管理育人、服務育人”的思想,不斷加強自身政治思想素質的提高,關心愛護學生,當好學生的生活指導老師,為學生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,培養學生良好生活衛生習慣。
2、監督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作息時間,按時起床、按時就寢、遵守紀律、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,耐心做好違紀違規學生的思相教育工作,及時處理偶發事件。
3、督促學生認真搞好寢室內外清潔衛生,每天定時按照《寢室評比細則》檢查并作好記載。
4、關心學生身體健康,發現學生生病,立即與校醫或醫院聯系診治。
5、教育學生愛護公物、節約水電氣和糧食,培養學生良好的品德和行為習慣。
6、做好安全工作,制止閑雜人員進入學生公寓,防止和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。
7、每天午睡、晚睡就寢前必須清點學生人數,每天上課時清點寢室內的學生情況,并作好記載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及時反映。
8、領導、來賓來公寓檢查、指導、參觀和學生家長來公寓探訪,要主動、熱情地接待。
9、同班主任、保衛科和值周加強聯系與交流,虛心征詢并聽取領導、老師、家長和學生對公寓管理的意見和建議,不斷改進工作。
10、要作好生活日記,協助班主任完成對學生思想、行為習慣的教育。
11、作好資料的填寫、收集、整理、歸檔工作。
12、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。
編輯:大中政教處